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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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采用公开宣告形式向彭阳县城阳乡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韩某某不服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行政判决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城阳乡人民政府2018年8月6日在未与韩某某就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达成协议,未给予补偿,未发出书面履行义务催告书,且未听取陈述和申辩,亦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自行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韩某某地上附着物,其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为督促城阳乡人民政府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检察院决定向城阳乡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